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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关于举办2017年“广西中小企业 节能技术改造和工业循环利用”项 2016-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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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协会工作简报 2017年第9期
来源:广西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协会      发布时间:2017-11-20 09:42      浏览:2218      字体:    

广西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协会 2017年第9期)

        1.根据《关于开展自治区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项目2017年度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桂工信节能〔2017〕571号)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工信节能[2016]82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自治区工信委委托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进行组织节能项目的现场核查,本次核查从9月初开始至9月底止,对各市2013年以来的节能技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相关现场核查。本次节能项目现场核查重点是:1、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2、工程进度情况;3、资金到位和完成情况;4、节能达标情况。协会理事长崔工伟同志、协会秘书长郝卫平同志作为行业专家参加本次的核查。

    2.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举办2017年全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布置培训班的通知》,在自治区民政厅举办的2017年全区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布置培训班暨对2016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会议上,自治区民政厅对获奖协会和社团组织举行了颁证授牌仪式。

    3.我协会在2016年的社会评估活动中,荣获2016年全区性社会组织评估3A等级。现将这一喜讯向全体会员单位通报,同时协会也将一如既往的为广大会员单位提供更优质更全面的服务。

    4.依据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同意备案的会费缴纳标准以及第五届协会第二次理事长办公会的决定,协会于2017年2月1日起向各会员单位收取2017年度会费。截止2017年8月1日,共计有42家会员单位缴纳了会费。各市会员单位会费缴纳率(数)分别为:

玉林市100%(缴费单位数2家,未缴纳会员单位0家),梧州市66.7%(缴费单位数2家,未缴纳会员单位1家),柳州市29%(缴费单位数5家、未缴费单位12家),来宾市50%(缴费单位数4家、未缴费单位4家),钦州市12.5%(缴费单位数1家、未缴费单位7家),百色市21%(缴费单位数4家、未交费单位17家),南宁市21%(缴费单位数4家、未交费单位10家),贵港市67%(缴费单位数6家、未交费单位3家),河池市25%(缴费单位数2家、未交费单位6家),北海市9%(缴费单位数1家、未交费单位10家),崇左市33.3%(缴费单位数1家、未交费单位2家),防城港33%(缴费单位数1家、未交费单位2家),桂林市21%(缴费单位数6家,未缴纳会员单位17家),贺州市40%(缴费单位数2家,未缴纳会员单位3家)。务请尚未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切实履行会员的责任与义务按时缴纳会费。